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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地方志工作条例》专项调研检查组来浦口调研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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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8-21     发布部门:浦口区档案局

  8月20日,由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俞荣华、市地方志办副主任沈梅芳等6人组成的市政府《地方志工作条例》专项调研检查组来浦口区,调研检查我区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情况。
  区政府分管副区长陆一从我区学习宣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深入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精神,开创地方志工作新局面和开发利用志书资源,努力为现实服务三个方面向调检查组汇报了我区宣传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工作情况。
  区档案局局长、区志办主任邹元岱向市调研检查组汇报了区地方志办履行《地方志工作条例》赋予的五项职能情况:一是稳步推进第二轮修志工作。二是围绕“三个创新”,培育《浦口年鉴》品牌,打造浦口文化名片。三是整体推进镇街志编纂工作出成效。四是做好部门志的业务指导与评审。五是明确定位,主动融入,拓宽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领域。六是以人为本,建设精于事业的方志队伍。
  市调研检查组在听取了汇报后,查看了地方志工作台账和编鉴修志成果,认为浦口区地方志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把《地方志工作条例》精神实质落到实处,以扎实的作风,踏实的工作,不断推进全区地方志工作取得新突破、新进展。充分肯定了浦口区营造地方志工作良性发展氛围,保证地方志工作落实《条例》规定的人员、经费等“一纳入、五到位”要求,并把地方志工作纳入全区一体化考核中,推动地方志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贯彻《条例》的做法。充分肯定了浦口区地方志工作敢为人先,在全市率先启动二轮修志和率先全面启动镇街修志工作并取得的明显成效。充分肯定了浦口区创新地方志工作,打造浦口区文化名片以及编鉴修志为用的工作思路。充分肯定了浦口区地方志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并对浦口地方志工作再接再厉,创新发展,再上新台阶提出了希望。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程光明,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徐立新,区档案馆副馆长吴国华参加了调研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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