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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档案局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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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8-15     发布部门:党总支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策部署和市级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会精神,紧密结合局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局馆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一、思想再发动。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处室主要负责人会议、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认真学习贯彻朱善璐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市级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会精神,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认清创建文明城市面临的严峻形势,明确目的意义,增强信心,激发热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把心思和精力凝聚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上来,以南京是我家的主人翁精神、以时不待我的紧迫感,以满腔的热情,全身心地积极投入创建活动,从我做起,讲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人人参与,全力创建,真正使每一位党员干部成为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坚定执行者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模范实践者。
      二、工作再部署。制定本局馆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向全市档案系统发出“人人参与,共创文明城市”的倡议书;在职人员两个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深入挂钩结对社区,走进百姓家庭活动。广泛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主题宣传活动,使创建文明城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创建,积极支持创建;开展形式多样、多方面内容的义务服务活动;帮助群众释疑解难,征求群众意见,改进工作作风。认真组织落实好市里统一部署,积极参与交通文明劝导、交通秩序维护活动和组织开展适合自身特点的志愿者服务活动。
      三、措施再深化。一是提高组织程度。通过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各处室、工会、妇委会等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开展创建活动。二是加大参与力度。确实做到人人参与,广泛参与,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与,发动家庭所有成员参与等。三是深化共创程度。主动向上级机关部门汇报,主动与中央直属机关和驻军业务“对口”单位联系,争取对我们创建工作指导支持,推进联动联创,提高创建水平。
      四、责任再落实。成立本局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职能处室分工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建立严格的责任制,每项创建目标都要落实到责任处室、责任人。加强督查,突出服务窗口创建工作,对不负责不落实的要追究责任,并把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和处室作风建设考核。
 
 
 
 
                                   南京市档案局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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