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全市创建法治城市暨争创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城市推进大会会议精神,结合《南京市档案条例》颁布实施五年来各单位贯彻执行《南京市档案条例》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在实施“双百查考”活动中发现的各进馆单位档案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市档案局于5月31日举办了一期全市进馆单位档案人员法制培训班。 培训班组织各进馆单位档案人员认真学习了《南京市档案条例》、《南京市档案馆接收档案管理办法》和《南京市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开放与利用办法》等三个档案规范性文件。在梳理了地方法规规定的各项档案管理制度以及相应法律责任的基础上,帮助他们熟悉和掌握了南京市档案馆确立档案进馆单位的依据和指导思想,明确了各单位档案移交的范围、时间、要求、程序以及档案的质量标准。授课老师还就各单位档案移交给市档案馆后档案馆将这些档案向社会公布、开放和提供利用等大家关心的问题逐一进行了介绍。 通过培训,各进馆单位档案人员对新时期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的管理要求有了新的认识,对做好档案工作有很好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他们表示将对照这些规定,切实做好本单位档案工作的查漏补缺工作,进一步提升单位的档案工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