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籍战犯谷寿夫陈述日军进攻南京的作战行动致白崇禧呈文的节录(1947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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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攻击军于松井总司令官之指挥下,分为主力军及一部军(柳川军)第二部,主力军自上海方面前进与柳川军之右翼相衔接(两军之详细境界被告已不复记忆),自光华门方面经紫金山以迄扬子江两岸一带之广大正面施行攻击。吉住第九师团(光华门方面)、中岛第十六师团(中山门方面)参加战斗并入城之事实系属确实。然此外主力军之藤田第三师团、山宝第十一师团、萩洲第十三师团、伊东第百另一师团、重藤独立旅团中何部队曾参加战斗或入城,被告不知其详。

杭州湾上陆之柳川军(第十军),由柳川平助中将指挥,含有被告部队之第六师团及第十八师团、第百十四师团及军直属部队。南京攻击时被告部队与第百十四师团(末松茂治中将指挥)在柳川军司令官指挥之下并列于第一线,参加二日间之雨花台战斗后复参加二日间之中华门附近之剧战,此两师团之作战区域概以贯通中华门之南北线为境界,右(东)为第百十四师团,左(西)为第六师团,对中华门则以两师团攻击。被告部队直对中华门以西之最高城壁激战后,于十二月十二日日没前始经格斗占领城壁,尔后以绳梯子等由城壁向城内下降时亦遭中国军之抵抗,备感困难及费时甚久,于十三日破晓始集中兵力于城壁附近。中国军则似于十二日乘夜暗后退,而第百十四师团及主力军亦约于同时入城,含有被告部队之柳川军诸队则停止于中华门附近城内外,战斗遂告终息。

国防部长白阁下钧鉴

具呈人谷寿夫

中华民国三十六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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