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荣彬是四川达县人民银行国库科的会计复核兼票据交换员,1993年5月7日,他利用工作之便,截留上划库款8.3万元,并销毁了上划票据和报表,伪造银行“进账单”,以付款为由,将其转入他的弟弟王荣勇的存款账户上。为掩盖他的犯罪事实,他乘会计科无人,窜入该室,盗出作案的会计档案予以销毁。为侦破会计档案的被盗,地、县有关部门立即成立了联合专案组侦破此案。专案组的调查,使王胆战心惊,他再次铤而走险,又寻机盗出与8.3万元贪污款有关的会计档案凭证予以销毁。经专案组的精心调查与清查账务,不仅查清了王荣彬贪污8.3万元的犯罪事实,连他在1991年12月12日盗出账本做假账,截留上划款7.89万元的贪污罪行也败露出来。经检察机关批准,王荣彬被依法逮捕。王荣彬伏法了,正义之剑切除了人民银行队伍中的一颗毒瘤。(摘自《四川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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