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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小城镇建设档案管理情况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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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4-26 14:39:29     发布部门:何涛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求,也是南京市实现“两个率先”的迫切要求。按照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必须从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战略高度,把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全市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重要历史使命,形成全市上下的明确共识和统一行动”的要求,为加强、规范新农村建设的档案工作,发挥档案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现实的作用,探索新时期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管理新模式和新方法,南京市档案局组成专题调研组,分别对江宁区的禄口街道、横溪街道,栖霞区的迈皋桥街道、八卦洲街道,六合区的横梁镇、八百桥镇,溧水县的永阳镇、东屏镇,高淳县的东坝镇和桠溪镇等10个镇(街道)的档案工作,特别是小城镇建设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南京市小城镇建设档案工作稳步推进

近年来南京市委、市政府加大了城乡统筹的力度,坚持以城带乡、以工促农,重新定位郊县功能,以农民向城镇和农村居住点集中为突破口,实施农民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三个集中”加快了郊县城镇化进程,优化村庄规划部局,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基础。截至2005年底,全市乡镇个数由2000年的97个精简到51个镇,平均镇域面积由60.45平方公里提高到92.69平方公里,增长了53.33%;平均镇域人口由3.08万人提高到3.9l万人,增长了26.95%;行政村总数由1500多个调整到现在的900多个。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小城镇建设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档案材料。为了规范小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2001年,南京市档案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南京市村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村镇建设档案分类方案及归档范围,要求各级档案部门以服务为主题,以创新为动力,积极开展小城镇档案工作。

1、江宁区率先实现小城镇建设档案规范管理。2003年,江宁区档案局根据小城镇的建设发展情况,在禄口镇开展了小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试点。在禄口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形成了以各业务科室、土地所等部门为基础,综合档案室为核心的小城镇综合档案管理体系,室藏小城镇档案达到1300卷(件),并实现了计算机辅助管理。为提供快捷、方便的档案信息服务奠定了基础。当年底,市档案局和市建委联合在该镇召开全市小城镇建设档案工作现场会,向全市推广其管理经验。会后,江宁区档案局与区建设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小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分三年对全区小城镇建设规范化档案管理进行考核验收,由区档案局负责档案业务指导,区建设局对验收合格的镇街给予资金补助和奖励。经过三年的努力,江宁区16个镇(街道)的小城镇建设档案全部实现了规范化建档。目前禄口镇档案室汇集的涉及义务教育、卫生、体育、地下管网、水电等基础设施、环境绿化、商业服务设施等内容的档案,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信息资源。今年该镇依据所藏拆迁档案对2457套安置房进行的分配,得到群众的一致认可。

2、浦口区创建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省级示范点,推进小城镇建设档案工作。浦口区珠江镇(现为江浦街道办事处)加强了对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的收集,将建管所档案全部接收进街道综合档案室,这些涉及拆迁、建房、土地开发及村容、村貌变化的档案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今年,江浦街道办事处被省档案局命名为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省级示范点。浦口区档案局根据区内庄园经济发展较快的特色,开展了庄园经济建档试点工作,指导、帮助帅旗农庄完成了自建庄以来形成的所有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为加强庄园的管理及进一步的发展打下了基础,完整、规范的档案资料还使该农庄顺利通过了国家农业生态旅游示范点的评审。

3、栖霞区抓好特色档案,推进街镇档案工作。栖霞区档案局围绕“一镇一品”工作,重点指导八卦洲街道从芦蒿的生产、科研、销售、开发等工作形成的档案材料收集、整理成芦蒿专门档案,为进一步宣传、开发和创建品牌等工作提供了有价值的档案材料。指导迈皋桥街道重点加强创业园区档案工作,为农民中心村每户村民建立土地档案。区档案局还与区财政局共同抓了各镇(街道)财政所的规范建档工作,使全区财政所档案工作全部达到省一级标准,各财政所对经济合同、土地开发利用等档案进行编研,主为乡镇建设提供服务。

4、六合区及溧水、高淳县农民建房档案逐步规范管理。这些区县主要围绕集镇建设,加强了对村建办、土管所审批的农民建房档案的规范管理,在解决村民纠纷、稳定社会等方面发挥了作用。

二、小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调研中也看到,全市小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还跟不上小城镇建设的步伐,相当一部分镇(街道)小城镇建设档案还分散在各个部门,没有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不仅影响这些档案的安全保管,也不利于档案的综合利用。主要表现在:

1、镇(街道)综合档案室未能发挥综合管理职能。在调研的小城镇中,多数镇(街道)综合档案室对所属镇的各类档案没有进行综合管理,档案分散在各部门保管,如小城镇的建设涉及到多个单位和部门,有镇政府办公室、建管所(村建办)、招商科、社会事务科、土地所,以及电力、通信等单位。各个单位和部门也都形成了对小城镇建设有保存价值的小城镇建设档案,这些单位和部门又分属于不同的业务主管部门,对档案工作的规范、要求等不一致,致使小城镇的建设档案,处于分散保管的状态,镇(街道)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职能没有很好体现。

2、档案材料的收集和管理不力,给小城镇进一步发展带来隐患。一些镇(街道)领导档案意识薄弱,对档案工作缺乏应有的认识,档案工作没有纳入到乡镇工作的议事日程,没有纳入到目标考核和岗位责任制,档案材料收集不齐全、不完整。调研中发现多数镇(街道)只是注意收集了农民建房档案,其他如村镇规划、基础设施及公共事业建设、征地拆迁等小城镇建设档案一般仅限于有关的红头文件或工作计划、总结等,而重要的规划方案、基建图纸、市政工程设施的管网图等材料,收集很少,保管不多。以致在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由于档案收集不齐全,影响档案查考,很多工作不得不重新做,造成不必要的人力、物力的浪费,影响了小城镇建设的速度和水平。

3、整理不规范,管理手段落后,影响了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由于小城镇档案人员兼职多,有的没有经过必要的档案业务培训,归档材料整理不够规范,大多数还是停留在手工检索,没有利用计算机辅助管理档案。因此档案的利用价值得不到及时开发,不能够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共享。

三、加强小城镇建设档案管理的对策

“十一五”期间我市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具有南京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将是:到2007年,在郊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10年,郊县100个村达到规划建设好、经济发展好、生态环境好、乡风民风好、文明和谐好的“五好”镇村要求,初步展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形象。全市基本形成城乡布局统一规划、基础设施相互配套、三个产业协调发展、保障体制基本接轨、社会事业互为补充的发展格局。2005年,我市完成了郊县镇村布局规划编制,将全市五区县7924个自然村调整为2215个农村规划居民点。随着城镇建设的快速发展,各郊县对农民向城镇集中进行积极探索,相继出现了城镇集中社区、整体拆迁安置、中心村集中等农民聚居模式,形成了一批颇具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在江宁、浦口等地区建成农民居住区约300万平方米,聚居人口9.48万人。因此,进一步加强小城镇建设档案工作,是档案部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服务的重要内容。

1、建立党委、政府领导,镇(街道)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的档案管理体系。按照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总体要求,我市在强力进“富裕、整洁、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建设中形成的大量的档案材料,是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律的真实记录,是新农村持续发展的宝贵资源,对新农村建设、管理和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都要由镇(街道)政府组织实施。因此,建立以镇(街道)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形成档案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很有必要。《南京市档案条例》规定: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协助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所属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这就是明确镇(街道)档案室是本镇档案工作的综合管理机构。各镇(街道)档案室应该负起法律赋予的权力和职责,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切实履行起收集、保管、提供利用档案及监督、指导档案工作的两种职能,明确归档范围及归档责任,健全管理制度,确保档案齐全、完整和安全。

2、坚持依法治档,探索适宜本地区的小城镇建设档案管理模式。市、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围绕服务新农村建设,对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的档案工作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对现有的分散管理档案模式进行改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和《南京市档案条例》等一系列相关档案法律法规,将小城镇建设档案纳入法制化轨道,制订出符合本地区档案工作实际需要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用以指导与规范小城镇建设档案工作,进一步提高小城镇建设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以保证小城镇建设档案的完整收集、安全保管、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要加大对乡镇档案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培养和造就一批档案业务能手。

3、围绕城镇化和“三个集中”,扎实抓好小城镇建设档案工作。小城镇建设档案记载了小城镇建设的全过程,对当前的建设和今后的管理将起到重要的依据作用。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中,要围绕城镇化和“三个集中”,主动地与建设、规划、土地、农林、电信、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相互支持,扎实抓好小城镇建设建档工作。各级政府综合部门应当把小城镇建设档案工作,纳入到镇(街道)工作目标责任制之中,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考核内容,使档案工作与小城镇建设工作同步发展。

4、挖掘档案信息资源,主动提供利用服务,实现档案资源共享。档案资源是档案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基本保障,档案工作人员要创新档案服务手段,围绕镇(街道)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挖掘档案资源,提供档案利用服务。各镇(街道)要逐步实现计算机辅助管理档案,提高管理水平,方便居民和农民利用档案,各区县档案局馆要加快档案信息化步伐,借助档案网站和区县电子政务平台为政府各部门在推进城镇化建设中提供更快、更准的档案信息服务,实现档案资源共享。

(徐康英 朱美 王长喜 作者单位:南京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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