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县档案局是溧水县政府管理全县档案事业和地方志工作的事业局。县志办、县档案馆、县委党史办与县档案局合署。县档案局(档案馆、县志办)内设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执法监督指导科、管理利用科、方志编研科。现有工作人员15人,其中具有馆员职称的8人,管理员1人。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县档案工作的规章、规范、标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对全县档案工作实行宏观管理,研究制订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县镇、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非公制经济组织及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 (三)集中统一管理县委、县政府机关及有关单位的重要档案和历史档案、资料;负责全县档案、资料征集、接收、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四)组织指导全县档案资料信息的开发利用,根据有关规定开展档案史料的公布、开放、编纂、出版工作。 (五)负责制定全县档案专业队伍建设规划和管理意见,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岗位培训,指导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六)负责档案理论与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推进档案工作信息化和现代化建设;组织全县档案宣传工作和对外交流。 (七)负责征集和积累历史资料,组织续修《溧水县志》,编纂《溧水年鉴》和有关史料;指导全县部门志、乡镇志及各类专业志的编纂工作。 溧水县档案馆成立于1959年4月,是集中统一管理全县重要档案资料的基地和社会各方面研究利用档案的中心。馆址位于溧水县大东门街68号(县政府大院东侧)。邮编:211200,电话:(025)57212360。 溧水县档案馆库建筑面积1280平方米。馆内设有阅档室、陈列室、目录室、计算机室,库房配备了空调、去湿机、防火防盗自动报警系统等档案保护设施。 目前,溧水县档案馆馆藏档案62693卷。起止年代为公元1580年—1991年。有建国前的历史档案、建国后的反映全县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职能工作活动和历史面貌的文书档案以及专门档案和科技档案。专门档案包括会计、审计、统计档案和婚姻档案、复退军人档案、公证档案、新闻档案等。馆藏资料12603册,内容包括县办刊物、各有关单位自编出版物和内部资料、党政报刊、专业期刊、工具书、县志、年鉴。 溧水县档案馆积极提供各类档案信息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每星期一至星期五,我国公民凭身份证或工作证可直接查阅向社会开放档案;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持本单位行政介绍信可利用未开放档案。华侨和外国组织或个人可按国家有关规定查阅档案。利用者也可通过信函、电传等方式,由档案馆代为查阅并提供所需档案资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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