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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传统习俗-丧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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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7-31     发布部门:浦口区档案局



      在未实行火葬之前,浦口地区流行棺木土葬,礼仪繁杂,迷信色彩浓厚。
送终  亲人临终,家人侍候其旁。由亲友替临死者揩洗身体,穿寿衣,焚化纸钱引路。咽气后,抬至堂屋间,头南脚北“停尸”三日,脚后点小灯谓之“脚灯”;头前放一小碗生米饭、一个蛋、一双筷子串七个饼子,谓之“倒头饭”;门后放一碗水。子孙持哭丧杖,或撑着伞赶往亲友家报丧,母死先报娘家舅舅,父死先报家族伯叔,讲清吊唁、出殡时日。
      入殓  等亲友到齐,丧主对死者的死因确认正常,并同意孝子对丧事的安排后,进行入殓。一般三日后(经过两夜),请帮工(抬棺材人)将死者装殓入棺,家人、亲友到场,由丧主表态后“掩钉”。入殓后,设灵堂,子、媳 披麻戴孝,晚辈披白偕红,和亲友轮坐守灵。请僧道念经超度,名为“做斋”。
      出殡  棺柩一般停放三天。出殡时,幡幛引路,吹奏哀乐。一老者提灯笼、撒纸钱,在前引路,孝子手捧灵位和哭丧杖行于棺前,家属、亲友行于棺后。棺柩抬到墓地,按事先由“阴阳先生”测好的墓地、方位,开挖坑穴,烧草“暖坑”,放入棺柩,孝子、孝孙兜土,然后由帮工填土做坟。送葬者、抬棺人返回时,均在村前跨越火堆,喝“回丧茶”,吃回丧饭。
      祭奠  死者安葬后第三天,子女上坟、培土、俗称“园坟”,又称“复山”。“七七”(49天,每隔死者去世的七天为一七)内,举行各种祭奠活动,如请和尚念经、超度亡魂;每日三餐,向灵位供饭;晚上点“七灯”;逢“七”设祭,烧纸钱,俗称“烧七包”;“五七”这天,出嫁女送饭供祭;断“七”(第49天),焚化灵牌,撤去灵堂。之后,每年清明,家人都要上坟扫墓,逢周年设祭。
守孝  晚辈为死者守孝三年。49天内不理发,不开笑颜。春节忌贴红纸对联,第一年贴白色,第二年、第三年分别贴黄色、绿色,多写“守孝难还礼,思亲免贺年”。守孝期内,不办婚事,满三年除孝服,俗称“烧孝”。
      此外,青年人死亡,丧事简速,无子女不破白;未成年的薄棺速葬于荒外;婴儿夭折,以草席裹尸,弃之山洞荒塘;妇女生育而死,凿壁抬出棺木,不葬祖坟墓地;在外亡者,忌进家门,仅移尸门前,搭棚办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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