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档案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档案法制工作任务。现将我局今年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加强档案法制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档案法制氛围。普及档案法制知识、提高档案人员依法管档水平和提升全社会的档案法制意识一直是我局抓好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今年我局把档案法制宣传工作与“五五”普法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多角度、全方位地开展了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五五”普法规划稳步推进,年度普法有声有色。我局按照全市档案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部署,将普法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到每年的档案法制宣传教育计划中,有计划、按步骤开展宣传教育。先后组织开展了进社区、广场宣传、展览、新闻发布会、市和十三个区县档案局馆长走进电台直播室等多种形式的档案普法活动,顺利通过市法制宣传办公室关于全市“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工作。二是全市联动,档案法制宣传月活动丰富多彩。为配合省档案局组织的档案法制宣传月活动,我局认真筹划、部署,积极组织,与各区县一道,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宣传橱窗、展板、印发宣传册等形式,营造法制宣传月氛围,突出宣传的针对性,大力宣传档案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达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宣传月活动期间,市和十三个区县共制作横幅标语数十条,展板近100块。三是全员参加,档案法制知识竞赛反响强烈。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我市组织全市档案部门及档案人员踊跃参加省局在“中国江苏”网上举办的“纪念《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颁布十周年档案法制知识竞赛”。我们一方面通过网上公告、纸质通知向全市告知竞赛事宜,另一方面,我们还准备了跟竞赛有关的档案法制知识挂在网上供大家学习。根据上报的数字统计,我市有超过3000余人参加了竞赛。通过竞赛活动,全市广大档案工作人员和机关干部普遍受到了一次档案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和教育,有效地增强了学法、知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四是区分对象,档案法制培训全面覆盖。今年,我局针对不同对象,组织了三期档案法制培训班。分别是局馆全体人员参加的《南京市档案条例实施细则》培训班、全市档案人员参加的《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培训班和全市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的三种不同类型的、针对较强的培训班。与此同时,我们还组织市和各区县档案执法人员参加了全省档案法制培训班,将档案法制教育纳入全市档案人员的上岗培训。一年来,接受档案法制培训的人数达700余人。这些培训班有效地覆盖了全市各个领域、各个层次的档案人员,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规范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健全和完善档案法规制度建设。自2006年《南京市档案条例》施行以来,我局就紧锣密鼓地开展了全市档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工作,不断完善以《档案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上位法为依据,以《南京市档案条例》为核心的全市档案法规体系建设。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今年我们配合市法制办关于做好1998年以来政府发和局发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要求,清理出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制发和转发的档案规范性文件9件,其中保留5件(如《南京市档案条例实施细则》、《南京市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办法》等),修改1件(《南京市档案馆接收档案管理办法》),废止3件(《南京市引进技术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南京市档案馆开放档案暂行办法》、《南京市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清理出我局制发规范性文件22件。二是健全配套制度建设。加强档案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建设,是我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落实执法责任制的基础工作。一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出台了一系列的档案规范性文件。如针对10多年来全市档案事业迅速发展的要求,加快档案部门“两个体系”建设,实现档案服务利用的“两个转变”,我们及时报请市政府修改了1991年出台的《南京市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实施细则》(修改后更名为《南京市档案馆接收档案管理办法》);为应对大量电子文件的收集和管理需求,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南京市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暂行规定》(宁委办发[2008]21号);为增强档案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我局与市委农工办制发了《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典型示范村档案管理规范》;在构建和谐社区、指导家庭建档过程中,我局还制定了《南京市家庭档案管理规范(试行)》。上述档案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我们都按照规定,及时向市法制办进行了备案。通过一系列的工作,我市档案法规制度建设逐步健全,为全市档案部门依法行政提供了更为明确的要求,为依法管档治档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和保障。 (三)规范和改进执法方式和手段,全面履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职责。在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的基础上,我局加大了对档案法律法规和上述档案规范性文件的执行力度。一是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全市档案执法检查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近年来,我局不断规范和创新档案执法检查工作。一方面,我局将执法检查和年检有机结合起来,我们树立了以精简检查频率,提高检查质量,集中执法力量,扩大检查覆盖面的思路,按照国家档案局有关对基层档案工作检查要求,结合市级各立档单位的实际情况,部署检查方案和计划,用2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对市级立档单位的档案全面检查工作。我局下半年检查单位44家,检查结果及时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全部检查结束后,书面通报检查情况,发送整改通知书,跟踪检查,落实整改。另一方面,为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不断改进检查方法。我们根据《南京市档案条例》的要求,商请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一道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促进档案条例内容的贯彻落实。二是权力阳光工作有序推进,监察监控得到加强。我局权力阳光运行工作在市阳光办的统一要求下,有条不紊的开展各项工作。今年,市阳光办又开通了市监察监控网,我局操作人员、办公室主任和分管副局长都积极参加市行政监察监控网的上网操作培训工作,监察监控网开通以来,做到工作人员每天至少登录一次,分管领导定期登录,截止目前,没有发生黄牌或红牌警告事项。10月21日,市阳光办对我局组织了督查,督查组认为,我局权力阳光工作组织管理较好,协同作战,监督有保障,总体上很有特点。对督查组提出的需要改进的方面我们及时进行了改进,并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要求纳入明年工作计划。三是积极做好有关涉嫌档案违法事项的调查处理。我们按照国家档案局交办的“南京晨光集团退休职工陈长令投诉其个人档案被涂改、伪造”一事,认真组织执法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到晨光集团调查和检查,及时将调查结果报送国家档案局并告知当事人。我们接到市司法局“关于原市第三公证处公证档案下落不明一事”要求查处后,我们迅速行动,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做好原市第三公证处公证档案的调查和处置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市档案法制建设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在一些急需改进和需要完善的方面。主要表现在: (一)对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还不够深入,落实还有差距。从面上看,全市学习贯彻档案法律法规的力度和广度都比较大,但由于很多档案人员身兼数职,对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比较粗浅,按照档案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化管理也不太够。 (二)档案法律法规的一些硬性规定没有得到贯彻落实。尽管我市档案事业发展整体水平有所提高,但有的地区、部门和单位的档案工作与档案法律法规的规定还有一定的差距。如市和有些区县档案馆建设与档案馆的功能定位不相适应,有的受地区经济发展制约,经费投入不足,影响了地区档案事业发展;有的单位业务建设起点很高,而档案建设却比较滞后。 (三)档案部门自身贯彻档案法律法规还没有完全到位。有的区县档案馆没有严格按照上位法的规定及时公布、开放馆藏档案,在挖掘档案资源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等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对档案过多地采取保密管理措施,档案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 三、明年工作打算 我局明年档案法制工作将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南京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8—2012)》为指导,以学习贯彻《档案法》、《南京市档案条例》和《南京市档案条例实施细则》为主线,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结合档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贯彻实施情况,加强档案法制宣传。利用各种媒体、各种渠道,有针对性地宣传和介绍档案法律、法规知识以及档案执法程序,同时,还要积极宣传档案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和法定职责,宣传依法治档的重要性,宣传执法中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以及查处违反法规的典型案例,通过持之以恒的宣传教育,使档案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增强全社会关心档案、了解档案、遵守档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二)加强档案执法队伍建设。坚持抓好档案人员的学习教育和档案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强化档案法制意识,深化档案法制监督意识、档案行政执法意识;熟悉档案法律法规,正确把握和理解档案法规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全面提高档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治档的知识水平和执法能力。 (三)进一步加大档案执法检查力度,推动依法治档进程,切实履行档案行政管理职能。坚持对全市档案工作进行有目的性的专项执法检查和监督,按照《档案法》和《南京档案条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配合市人大教科文卫、市法制办、市政协等有关部门有针对性的开展档案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通过执法检查对档案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研究应对措施,不断改进执法检查方案,促进全市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并严肃查处档案违法案件。 (四)结合档案法制工作实际,开展档案法制化建设方面的学术研究。 (五)全面推行全市档案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推进我局权力阳光运行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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