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档案局文件 宁档〔 2008 〕21号 “南京档案”网站信息发布考核奖励办法 (试行) 为更好地发挥“南京档案”网站的宣传和服务功能,鼓励全市档案信息员和档案工作者积极利用“南京档案”网站的资源,主动宣传各单位和部门在档案管理、业务指导、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更好地利用馆藏档案资源开展档案信息服务,结合网站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1、考核的组织领导。建立由局(馆)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南京档案”网站信息发布考核奖励工作领导小组,科技处负责网站信息发布的日常考核工作。 2、考核的对象。考核对象包括集体和个人。集体考核包括各区县档案局及本局各处室;个人考核包括各区县网站信息员及市局各栏目主持人。 3、考核的原则、方法、时间。考核的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考核的方法是根据各区县网站信息员及市局各栏目主持人所发布信息的数量和质量、栏目更新的及时与否、稿件的编排质量及点击率的高低,对区县和市局处室分别进行排名。科技处每年7月份对网站上半年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后,通告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每年底进行正式考核,次年一季度进行表彰奖励。 4、奖励名额和标准。每年将对区县排名前五及市局处室排名前三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评为先进集体的区县及市局处室,相关信息员或栏目主持人同时成为网站信息发布先进个人。对集体的奖励形式为通报表彰;对个人的奖励形式为通报表彰同时发放适当奖金。 5、经考核完成市局各处室所承担的《南京市档案网站栏目分解表》任务的栏目主持人,给予一定奖励。 6、评选在“档案论坛”积极参与互动及发表文章的积极分子2名和优秀版主1名给予一定奖励。 7、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南京档案”网站信息发布考核奖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南京档案”网站信息发布考核奖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尹玉兰 副组长:徐康英 成 员:殷凯建、张何萍、何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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